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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来源:  海北州环境监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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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09 11:38:09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其他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 第9号2014.4.24修订)第10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6号2003.6.28)第11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核设施、铀(钍)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31号2004.12.29)第10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87号2008.2.28)第8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312015.8.29)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77号1996.10.29)第6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643号,2013.11.11)第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643号,2013.11.11)第2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51号2009.2.25)第2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1994.10.9)第20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51号2009.2.25)第2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5.30)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3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6.16)第5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62号,2009.9.14)第4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 号2003.1.2)第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9 号2003.1.2)第19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出口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7号,2008.1.25)第4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并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出口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8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新化学物质监管通知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2010.1.19)第39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新化学物质监管通知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检查规范,对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生产或者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即时性或者累积性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责令生产者、加工使用者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或者危险,并将有关情况逐级报告至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可以根据报告情况,要求登记证持有人提供获准登记新化学物质可能存在的新危害特性信息,并按照本办法有关新化学物质新的危害特性报告和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1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0号,2007.9.27)第3条 第2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2008.11.21)第4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提出书面的现场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由检查人员签字或检查单位盖章后交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存档备案。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没有追责依据,套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条例》
21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部令 第12号2011.4.8)第6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固体废物进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信息共享,协调处理固体废物进口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务。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2 湟水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2013.9.27修订)第5条  湟水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湟水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财政、水行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牧、林业、交通、卫生、城市管理、公安、安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3 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2005.9.19.)第6条 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三)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控管理;(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联网报送;(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4 环检机构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环发〔2009〕145号2009.12.10)第18条  环检机构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5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7号2005.8.30)第6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6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7号2005.8.30)第20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 第18号1997.3.25)第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8 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 第18号1997.3.25)第4条  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29 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第1、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1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9条 州环境保护局  州环境监理支队 定向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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